文号:州残联发〔2026〕3号 统一登记号:XXCR—2026—50001
公开方式:残联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有效期:2031-08-07 签署日期:2026-07-27
登记日期:2026-08-06 所属机构:湘西州残联
发文日期:2026-08-07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残联
各县市残联、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湘残联字〔2023〕11号)规定,结合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残疾人实际需求,州残联、州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湘西州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目录》(以下简称《补贴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按照《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湘西州户籍的残疾人申请辅助器具具体补贴范围及标准按照《补贴目录》执行。《补贴目录》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8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完成适配的申请,按原补贴标准执行;此后新受理的申请,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二、各县市残联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的要求,精准确定补贴对象,依托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与服务平台,做好辅具适配服务和管理,规范适配流程;加强服务机构监管,开展适配效果与服务质量评价,确保辅具适配工作提质增效,让残疾人群众满意。
三、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资金由各县市财政统筹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残疾人扶助专项资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给予保障,优先保障重点补贴对象。财政部门会同残联组织做好资金结算拨付和资金使用检查、监督工作。
四、各县市残联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指导服务机构按新补贴标准规范开展适配服务,确保平稳过渡。
附件:《湘西州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目录》
湘西州残疾人联合会 湘西州财政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