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页面:首页 > 要闻动态政策文件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

各市州残联、教育局:

为推动特殊教育质量提升,促进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融合,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发〔2022〕9号),省残联、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南省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9日

 

湖南省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实施方案

 

辅助器具是残疾人克服障碍、改善功能、提高独立生活、学习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发〔2022〕9号),促进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融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相关服务,提高残疾学生学习生活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事业和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适宜融合为目标,以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为宗旨,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学生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为残疾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残疾学生意愿,注重全面改善其功能、活动和参与状况,鼓励残疾学生及其家长主动参与辅助器具适配。

——坚持普惠公益。面向所有有需求的残疾学生,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实物配发或货币补贴等形式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坚持安全适用。根据个性化需求,科学评估、合理配置辅助器具,突出结果导向,注重功能补偿、安全适用。

——坚持协调发展。现有的康复服务、辅助器具补贴等相关制度对残疾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和保障,做好辅助器具适配后的跟踪及后续服务。

(三)工作目标

到“十四五”末,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全覆盖。

2022年至2023年8月底,省残联和省教育厅选择10个特殊教育基础扎实、辅助器具适配技术与服务好、组织落实能力强的县开展试点。市州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2个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2023年9月至2024年底,根据试点工作情况,推进辅助器具适配拓展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

2025年,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逐步推广到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

二、主要措施和流程

(一)加强政策宣传。市州残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组织特教学校教师开展辅助适配知识培训,推动辅助器具适配有关政策进校园、进家庭,提高学校、学生、家长对辅具适配服务的认识。

(二)做好需求统计。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各相关学校统计残疾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特别关注农村地区残疾学生需求,10月底前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计审核后汇总形成需求信息清单。

(三)开展科学评估。根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需求信息清单,按照户籍所在地负责原则,由县级残联安排所属或指定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于11月底前进入学校或残疾人家庭,针对残疾学生的身体功能、学习生活环境及对辅具的个性化需求,开展初始评估及复评,形成评估档案。

(四)提供适配服务。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根据评估档案,开展辅具配置、使用训练、回访、辅具维修等工作,确保辅具服务的质量和有效性,提升辅具的使用率。

(五)加强培训指导。各方共同推动以融合教育、辅助器具日常调试等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面向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随班就读普通学校教师、残疾学生家长的培训,促进家校合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来源:省残联教就部各级残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予以推动落实。各市州残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并上报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县(市、区)残联、教育行政部门、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教育装备处、相关学校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做好需求统计、审核、辅助器具适配、教师和家长培训、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等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大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投入,相关资源和工作经费优先支持残疾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公益性残疾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适配大额辅助器具提供补贴。

(三)强化规范服务。承担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机构要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作为重点服务人群,规范做好需求确认、评估、辅助器具选配、训练和服务档案管理、设施无障碍改造等工作。特别要注重对残疾学生的随访和适配效果评价,切实提高残疾学生辅具适配服务质量,保障适配安全与效果。

(四)注重信息安全。各相关单位、机构要切实保护残疾学生隐私,坚决防止信息泄露。每年12月底前,县级残联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填写本年度残疾学生辅具适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州残联。市州残联汇总后以加密光盘形式报送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核实,省残联康复部根据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核实情况填写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经由省残联教育就业部对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确认,同时上报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五)做好总结指导。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残联组织,加强对“辅助器具进校园”的跟踪指导,做好典型案例和经验的宣传推广,提高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融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助力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联系方式

省残联教育就业部 周洁琼 0731-84619503

省残联康复部 向琼 0731-84616535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王顺 0731-84619592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向艳 0731-84722964

主办:湘西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乾州街道文心路   

电话:0743—8224721

湘ICP备19000213号-1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324号

"湖南残联"公众号 "湘西州残联"公众号
关闭